WEB前端-CSS选择器(CSS背景)
交集选择器
交集选择器由两个选择器构成,其中第一个为标签选择器,第二个为class选择器
注:用的相对来说比较少,不太建议使用。
h3.title{ color:red;}标签下的类名:h3标签下类名叫title复制代码
并集选择器
如果某些选择器定义的样式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就可以利用并集选择器为它们定义相同的CSS样式
比如 .one, p , #test { color: #F00;} 表示 .one 和 p 和 #test 这三个选择器都会执行颜色为红色。 通常用于集体声明。复制代码
子元素选择器
子元素选择器: 拥有父类的元素称为子元素
.demo > h3 { color: red;} 类名demo下的子标签h3标签复制代码
属性选择器
选取标签带有某些特殊属性的选择器
/* 获取到 拥有 该属性的元素 */div[class^=font] { /* class^=font 表示 font 开始位置就行了 */ color: pink; }div[class$=footer] { /* class$=footer 表示 footer 结束位置就行了 */ color: skyblue; }div[class*=tao] { /* class*=tao *= 表示tao 在任意位置都可以 */ color: green; }复制代码
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123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复制代码
伪元素选择器(CS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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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rst-letter文本的第一个单词或字(如中文、日文、韩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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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rst-line 文本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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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election 可改变选中文本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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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efore和E::after
在E元素内部的开始位置和结束位创建一个元素,该元素为行内元素,且必须要结合content属性使用。
p::first-letter { font-size: 20px; color: hotpink;}/* 首行特殊样式 */p::first-line { color: skyblue;}p::selection { /* font-size: 50px; */ color: orange;}div::befor { content:"开始";}div::after { content:"结束";}复制代码
CSS背景
背景透明(CSS3)
CSS3支持背景半透明的写法语法格式是:
background: rgba(0,0,0,0.3);复制代码
最后一个参数是alpha 透明度 取值范围 0~1之间
注意: 背景半透明是指盒子背景半透明, 盒子里面的内容不收影响。
背景缩放(CSS3)
通过background-size设置背景图片的尺寸,就像我们设置img的尺寸一样,在移动Web开发中做屏幕适配应用非常广泛。
其参数设置如下:
a) 可以设置长度单位(px)或百分比(设置百分比时,参照盒子的宽高)
b) 设置为cover时,会自动调整缩放比例,保证图片始终填充满背景区域,如有溢出部分则会被隐藏。我们平时用的cover 最多
c) 设置为contain会自动调整缩放比例,保证图片始终完整显示在背景区域。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gyt.jpg'); background-size: 300px 100px; /* background-size: contain; */ /* background-size: cover; */复制代码
多背景(CSS3)
以逗号分隔可以设置多背景,可用于自适应布局 做法就是 用逗号隔开就好了。
- 一个元素可以设置多重背景图像。
- 每组属性间使用逗号分隔。
- 如果设置的多重背景图之间存在着交集(即存在着重叠关系),前面的背景图会覆盖在后面的背景图之上。
- 为了避免背景色将图像盖住,背景色通常都定义在最后一组上,
background:url(test1.jpg) no-repeat scroll 10px 20px/50px 60px , url(test1.jpg) no-repeat scroll 10px 20px/70px 90px , url(test1.jpg) no-repeat scroll 10px 20px/110px 130px c #aaa;复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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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凸文字
我是凸起的文字我是凹下的文字复制代码
CSS 三大特性
CSS层叠性
所谓层叠性是指多种CSS样式的叠加。
一般情况下,按照CSS顺序,以最后的样式为准。
- 样式冲突,遵循的原则是就近原则。
CSS继承性
所谓继承性是指书写CSS样式表时,子标签会继承父标签的某些样式,如文本颜色和字号
注:子元素可以继承父元素的样式(text-,font-,line-这些元素开头的都可以继承,以及color属性)
CSS优先级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即在嵌套结构中,不管父元素样式的权重多大,被子元素继承时,他的权重都为0,也就是说子元素定义的样式会覆盖继承来的样式。
行内样式优先。应用style属性的元素,其行内样式的权重非常高,可以理解为远大于100。总之,他拥有比上面提高的选择器都大的优先级。
权重相同时,CSS遵循就近原则。也就是说靠近元素的样式具有最大的优先级,或者说排在最后的样式优先级最大。
CSS定义了一个!important命令,该命令被赋予最大的优先级。也就是说不管权重如何以及样式位置的远近,!important都具有最大优先级。
CSS特殊性(Specificity)
关于CSS权重,我们需要一套计算公式来去计算,这个就是 CSS Specificity,我们称为CSS 特性或称非凡性,它是一个衡量CSS值优先级的一个标准 具体规范入如下:
specificity用一个四位的数 字串(CSS2是三位)来表示,更像四个级别,值从左到右,左面的最大,一级大于一级,数位之间没有进制,级别之间不可超越。
继承或者* 的贡献值 | 0,0,0,0 |
---|---|
每个元素(标签)贡献值为 | 0,0,0,1 |
每个类,伪类贡献值为 | 0,0,1,0 |
每个ID贡献值为 | 0,1,0,0 |
每个行内样式贡献值 | 1,0,0,0 |
每个!important贡献值 | ∞ 无穷大 |
权重是可以叠加的
例子:
div ul li ------> 0,0,0,3.nav ul li ------> 0,0,1,2a:hover -----—> 0,0,1,1.nav a ------> 0,0,1,1 #nav p -----> 0,1,0,1复制代码
总结优先级:使用了 !important声明的规则。内嵌在 HTML 元素的 style属性里面的声明。使用了 ID 选择器的规则。使用了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元素和伪类选择器的规则。使用了元素选择器的规则。只包含一个通用选择器的规则。同一类选择器则遵循就近原则。注意: 继承的 权重是 0数位之间没有进制 比如说: 0,0,0,5 + 0,0,0,5 =0,0,0,10 而不是 0,0, 1, 0。复制代码